为落实《长春市县(市)区地方志评估办法》的要求,2月26日,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做好〈双阳年鉴(2018)〉撰稿和〈双阳区续志资料长编〉编纂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细化2018年地方志两项重点工作。即正式启动《双阳年鉴(2018)》编纂工作和继续做好续志资料长编工作。
《通知》强调,双阳年鉴编纂要根据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《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长春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条款规定,要体现双阳特色,突出年度特点。各供稿单位要重视年鉴撰稿工作,安排专人按时完成文字稿的撰写,全面反映2017年度本单位的新变化、新业绩、新经验。在报文字稿的同时,需报送3—5张反映本单位工作业绩和建设成果的照片,随文图片需标注文字说明。续志资料长编工作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,完成第一阶段续志资料长编工作的单位,自动转入第二阶段(2015~2020)续志资料长编工作。
同时,为提高《双阳年鉴(2018)》的编纂质量,双阳地方志办公室还结合双阳年鉴编纂工作实际,对《双阳年鉴行文规范》进行了修定,制定了《〈双阳年鉴(2018)〉方案》和《〈双阳年鉴(2018)〉任务分解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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